2011年8月31日

關於《黛絲姑娘》的事(1)To Sharon



在電影《黛絲姑娘》開始時的演職人員介紹字幕最後,有單獨出現的一行小字寫著 "to Sharon"。沙倫(Sharon Tate)是波蘭斯基的第二任妻子,1969年在有孕八個月的時候被曼森家族(Manson Family)殺害。
當時波蘭斯基正在英國準備拍攝《一種具有理性的動物》(此電影拍攝計劃後來被取消)的前期工作,因想讓孩子在美國出生,所以妻子沙倫決定獨自搭乘輪船返回洛杉磯,想不到碼頭的離別竟然是他們的最後一次見面。二戰期間母親死於集中營,父親則下落不明,繼此童年創傷後,波蘭斯基又一次失去家庭,陷入孤絕。用命運多舛來形容他是合適的,其後幾年,電影創作成為他疏解精神抑鬱的寄託,1974年憑《唐人街》(Chinatown)黑色陰冷的敘事質感獲得各界青睞。即便如此,四、五年後,他因強姦未成年少女的罪行從美國逃走,聲名狼藉,從此流亡歐洲。
在波蘭斯基諸多從文學改編而來的影視作品中,《黛絲姑娘》的故事原型相對來說是最具女性視角的一部。他之所以選擇托馬斯‧哈代的這部小說,是因為妻子沙倫曾經視之為最喜歡的作品,並在返回洛杉磯之前,特意在臥室留下它給波蘭斯基閱讀。到1978年,波蘭斯基正式決定啟動《黛絲姑娘》的拍攝時,他不但已經將小說看了好幾遍,「內容差不多都能背下來了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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